九游会体育官网:临沂发布了重要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九游会体育官网 发布时间:2026-01-12 09: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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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公共服务改革,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省局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草拟了《临沂市民用水表出厂检定和首次检定合并实施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公布。公众能够最终靠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三、反映意见请用真实信息,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姓名,注明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
为全面贯彻执行市政府《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优化计量监管服务,推动民生重点计量器具监督管理机制创新,激发计量器具制造企业未来的发展内生动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计量授权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法律规定,结合省局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市启动民用水表出厂检定与安装使用前首次检定合并(简称“二检合一”)实施改革试点工作,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充分的利用社会资源,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破解当前民用水表强制检定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重复工作、效率低下、浪费资源等问题,推动企业有效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强制检定工作效能,减少公司运营成本,建立新型计量监督管理机制,有效提升产品质量水平,确保民用水表量值准确可靠,有效增强市场经济活力,为推动我市仪表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有力计量支撑和良好的营商环境。
试点企业实行民用水表出厂检定和首次检定合并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条以及《计量授权管理办法》的有关法律法规,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试点企业,对本企业制造的民用水表在出厂销售前依照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检定合格后,在安装使用前可不再进行首次强制检定。
1.依法设立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营利法人、企业注册地及生产地均在临沂市行政区域内。
2.水表生产企业年产能在30万只以上,近三年来的主要经营业务收入保持3000万元/年以上,无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3.依法取得相关“计量器具型式评价证书”,近三年在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计量监督检查中未出现不合格情况。
4.检定装置设施配备可实现实时电子原始记录功能的自动水表检定装置,表位数量应匹配水表产量,工作环境一定要满足检定工作任务的要求,保证计量检定工作的正常运行,并具备信息实时上传功能。
5.配备足够数量的检定人员,检定人员应具备专业计量知识和实际操作经验,并取得检定项目的《注册计量师注册证书》或正规部门培训颁发的计量检定员培训证明。
6.企业一定要具有JJF1033《计量标准考核规范》,JJF1069《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的有关要求。
7.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0012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获得CNAS认证的优先。
8.企业一定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水表制造公司制作条件必备要求》(征求意见稿2025.05.28)的相关要求。
按照“企业自愿、先行试点、稳步推进”原则,结合我市民用水表制造企业情况,确定试点企业。
1.企业申请。民用水表制造企业对照要求,自愿参加,向当地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民用水表出厂检定和首次检定合并实施试点申请书》(见附件2)和有关佐证材料。
2.组织考核。试点企业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向行政审批部门提交行政许可申请,依据《计量授权管理办法》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JJF 1069-2012)的有关要求,组织对申请试点的公司进行专项计量授权考核,通过考核的,行政审批部门颁发专项计量授权证书。
3.确定试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获得专项计量授权证书的企业,确定为试点企业。试点企业名单及相关信息通过市局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1.实行企业公开承诺制度。获得专项计量授权的生产企业要填写《民用水表出厂检定和首次检定合并实施试点公开承诺书》(见附件1),公开承诺对其生产的民用水表按照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在出厂前实施全数量、全项目的计量检定,并保证其计量性能合格。
2.建立产品追溯机制。授权企业应严格依照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对每台计量器具依规检定,并促进每批次产品的平均示值误差趋向于零。对检定合格的每个产品做唯一性编码,出具检定证书、合格证,使用“二检合一”检定标识。加强对所检计量器具、检定原始记录、检定证书及销售经营渠道的信息化管理,实现产品检定原始记录、检定证书可查询可追溯。
3.实行抽样检查制度。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试点企业已检定合格的民用水表进行检定核查,每年对试点企业抽检至少4次。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按照抽查检定规则开展工作。加大试点企业产品出厂前监督抽查力度,发现不合格的,责令其停止出厂并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以及在销售地被抽检不合格、造成重大影响的,取消“二检合一”试点资质并予以公示。
4.建立数字化监管制度。试点单位应将经出厂检定合格的水表的检定信息上传至法定技术机构检定平台接受监督。生产企业应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线上线
完善缺陷产品处置制度。试点企业应建立完善缺陷产品处置制度,对其生产的水表出现计量不准等问题的,应积极协调购买单位和使用方,及时召回和处理,承担主体责任,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6.
核查检定不合格结果向社会公开,并纳入信用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失信惩戒。对违反公开承诺的,撤销其强制检定计量授权和试点资格。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二检合一”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事关消费者和市场主体切身利益。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鼓励相关企业热情参加改革试点工作,充分释放改革红利,努力达成预定目标。
(二)加强协同推进。试点企业所在地县区局要制定监督抽查检定及纠纷处置预案。进一步健全民用水表计量纠纷调解、仲裁处理机制,对消费的人提出的诉求要及时予以回应。对查实计量失准的民用水表,督促供水服务企业依法依规处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宣传和宣贯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大计量相关法律和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凝聚公众、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各方改革共识。要及时反馈改革试点中遇到的问题,做好总结,努力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改革经验。
